top of page

【天下新聞】加州: 法例解讀:電動單車能否使用單車道?

2022年10月19日 (天下衛視記者報導)

電動單車越來越普遍但在加州電動單車究竟可不可以使用單車道呢? 沙加緬度蜂報分析加州法例指出概括而論電動單車可以使用單車道,但騎車者必須年滿16嵗並且配戴合適的頭盔。加州車管局DMV對電動單車的定義是有完全可以運作的脚踏電子馬達功率是低於750瓦特 (watts)。


加州公路巡警CHP將電動單車分成三類。第一類(Class 1)是騎車者脚踏啓動時有馬達協助當時速達到20哩時馬達輔助就會停止。第二類(Class 2)是由馬達協助騎車者推進時速20哩時馬達也會停止。第三類(Class 3)是車内有速度計算器騎車者啓動脚踏時馬達會運行時速達到28哩時馬達停止。

電動單車規管條例和傳統單車相似18嵗以下人士騎乘Class 1和Class 2單車時必須配戴頭盔。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不可以騎乘單車。

加州公路巡警指出在單車道、騎馬道、遠足道或康樂道騎乘Class 3電動單車是違法的,除非道路是在馬路旁邊或得到地方政府允許。如經過高速公路上有禁止單車進入的標誌,電動單車也不能駛入。蜂報引述加州車管局網站指出機動單車(motorized bike)也可以在單車道。使用這類兩輪或三輪的機動單車内有完全運作的脚踏、有刹車效能的馬達以及自動車檔在平路上機動單車時速可以達到30哩。


最新發佈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bottom of page